规划设计科(原总工办)工作职能

    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和设计规范,组织实施对建筑设计的管理。
    二、负责组织全区一般公共建筑高度为50米以下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;住宅、宿舍20层以下的项目;住宅小区、工厂生活区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;市政工用等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项目;沙区计委立项的项目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。
    三、负责区内一般公共建筑高度为50米以下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;住宅、宿舍20层以下的项目;住宅小区、工厂生活区5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;市政工用等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项目;沙区计委立项的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管理工作。
    四、参与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,核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执行情况。
    五、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城市设计工作。
    六、组织学习推广国内外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,促进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节能管理工作的推广。
    七、负责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的评审工作,对商品住宅新技术的应用以及安全、适用、经济性能等进行技术审查并确定其性能等级。
    八、负责全区工程勘察、工程设计、工程装饰企业乙级和丙级资质的办理。
    九、 负责推进全区城镇化建设工作。
    十、 主持编制年度科技经费计划。
    联系电话:65400348
   电子邮件地址: zhuren@cqsqjw.gov.cn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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